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18〕108号)、《关于印发<枣庄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枣民字〔2019〕15号)、《关于印发〈滕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滕民发〔2020〕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2年滕州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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