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公告
一、优选范围和数量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二)具体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优选程序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优选引进的青年人才正式到岗前,组织统一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与市中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签订试用期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三)挂职锻炼。优选的青年人才正式聘用后,先不分配到具体单位,统一安排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岗位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含试用期)。挂职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区直事业单位工作。
(四)后续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博士、硕士可在编制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落实正科级、副科级职务,工作满3年、具备条件的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五、待遇政策
本公告由中共市中区委组织部、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0632—3083618
(8:30-12:00;14:00-17:30,不含节假日)
附件:
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2.山东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名单
3.2023年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专业分类目录
4.2023年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急需专业分类目录
5.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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