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中区妇幼保健院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医院人才梯队建设情况,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愿意服从医院的统一安排、统一调配;
(三)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
(一)护理岗位5人
护理专业,持有护士执业证书,掌握护理基础理论,熟悉各种护理操作规程及常用急救技术,能够胜任临床护理工作。
(二)助产岗位1人
助产专业,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具有一级及以上公立医院2年及以上助产工作经验。
(三)医学检验岗位1人
医学检验专业,熟悉各类检验项目及仪器操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2019年3月28日9:00点起至2019年3月29日17:00点止。
(二)报名地点: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市中区文化西路150号)
西院三楼人力资源部(311室)
联系电话:0632-3156161
(三)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存在与报考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报名费:根据相关规定收取报名费40元。
四、考评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进行,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公布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录取名额1:3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五、录取与聘用
考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并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此次聘用人员为医院自聘人员,工资及其福利待遇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4月1日上午9:00点
笔试地点: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市中区文化西路150号)
东院五楼会议室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市中区妇幼保健院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