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制裁规避执行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枣庄市市中区人民院依法决定将下列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公布。
希望下列失信被执行人能迷途知返,及时悬崖勒马挽回信誉,主动到法院执行局报告财产状况,履行判决、裁定义务。否则,本院将在报刊媒体、新闻电台、户外广告牌及电子显示屏持续曝光,并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社会公众在与失信被执行人交往时持谨慎态度,规避交易风险,同时对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632-3123517、3123700、3123612
电子邮箱:szfyzxj@126.com